商标网,合肥商标网,合肥商标注册,合肥商标转让   首页 | 加入收藏 | 站点地图 | 我要留言
商标网,合肥商标网,合肥商标注册,合肥商标转让
首页   关于我们 业务范围 新闻动态 法律法规 商品分类 留言系统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 
  法律法规
 
点击排行 Top10 Hots
最新发布 Top10 News
网站首页 >> 法律法规 >> 商标法 >> 旧手机翻新后销售的是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
 

旧手机翻新后销售的是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

 
  发表时间:2012-07-02 16:40:25  来源:合肥智多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:2130次  
   
   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核心行为特征是“商标使用行为”,因此,不能对所有“回收旧手机维修、翻新后销售的行为”一概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,其中只有实施了“商标使用行为”即:标注(使用)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的,才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。
  本章词条:  
   
  前一篇:卡斯特,“进口葡萄酒第一驰名商标”
后一篇:合肥商标网:企业须尽快补上商标课
 
友情链接:三次元 合肥家教 合力叉车配件 电子手轮 站内检索:
首页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留言反馈 百度统计 蜘蛛
版权所有 安徽智多星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2055号
E-mail:609239548@qq.com 电话:0551-65639233 传真:0551-65639233
地址一:合肥市市府广场天徽大厦C座6A
在线客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