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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侵权之证据保全

 
  发表时间:2013-03-04 10:21:50  来源:合肥智多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:1843次  
   

     为制止侵权行为,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,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。

   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,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;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,应当立即开始执行。

   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,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,驳回申请。

   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,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合肥商标注册-智多星知识产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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